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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絲繩芯輸送帶縱向拉伸強度的測定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鋼絲繩芯輸送帶縱向拉伸強的的測定方法。 本標準不適用于測定其它結構輸送帶的拉伸強度。 1,實驗原理 以恒定的機速對試樣施加縱向拉伸力,在此力作用下試樣有一根鋼絲繩承受拉力,測定將鋼絲繩拉斷所需要的力。 2,實驗設備采用具有以下特點的拉力試驗機: a,試驗機應具備較大負荷的指示裝置和自動夾緊試樣的夾具,該夾具應能對試樣夾持良好,在整個試驗過程中不打滑、不夾斷鋼絲繩,也無其他不適應的現象。 本標準推薦采用滑動橫齒夾板式夾具或滾珠橫齒夾板式夾具。橫齒加班長度至少為80mm。 b,試驗機的測量誤差,應不大于量程的0.4%。 c,本項試驗宜采用非慣性測力計,當使用慣性測力計時,被測力計應限于量程的15%-85%之間。 d,試驗機速可調至100±10mm/min。 e,兩夾具的間距可調至250mm以上。 3,試樣制備 3.1 從輸送帶樣品上制取4個試樣(其中心一根鋼絲繩的捻向:2個是Z向,另2個是S向),其形狀和尺寸應符合圖3,其長度見表1,其寬度為包含5根或3根鋼絲繩,其厚度為膠帶的全厚。 3.2 試樣應在離開帶邊至少50mm且無鋼絲繩接頭的部位裁取,并平行于輸送帶縱向軸線。 3.3 4個試樣的分布位置應能代表樣品的各個不用部位,不可過于集中。 3.4 切割試樣時,應不損傷試樣中心部位那根承受張力的鋼絲繩。 3.5 圖3中,試樣中間50mm一段的鋼絲繩周圍的橡膠,可用小刀或其他工具緊靠橡膠與鋼絲繩的結合面剔除。 3.6 若因試樣較厚,難以進入夾具時,可將試樣兩端大約100mm被夾持部位的上下覆蓋膠適當減薄(見圖3)。 4 停放和試驗條件 4.1 試樣應在制品制造出來至少24h裁取,裁取好的試樣應在標準的溫度、濕度條件下放置至少16h再進行拉伸試驗。遇有質量爭議時,停放時間可延長到五天或由爭議雙方另行商定。 4.2 標準試驗室溫是23±2℃,標準相對濕度為60%-70%。 5 實驗步驟 5.1 將試樣兩端分別夾于試驗機上、下兩夾具內,夾具間距至少250mm或被測鋼絲繩直徑的30倍,試樣縱向軸線與受力線互相重合。 5.2 以100±10mm/min的恒定機速進行連續(xù)的拉伸試驗,讀取試樣斷裂時的最大負荷值即為拉斷力,若試樣出現打滑、斷在被夾部位或其他異,F象時則該試驗結果無效。 |